索 引 號:000014349/2022-52148 | 效力狀態: |
發文單位:金秀瑤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12日 |
標 題: 金秀瑤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關于下達2021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學生國家助學金補助(第二批)資金的通知(金教體發〔2022〕2號) | |
發文字號:金教體發〔2022〕2號 | 發布日期:2022年01月19日 |
縣民族高中:
根據《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普通高中學生資助中央和自治區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桂財教〔2020〕173號)《關于下達2021年普通高中學生資助中央和自治區補助資金的通知》(桂財教〔2021〕43號)及相關文件精神,現下達你校2021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補助資金共?-30.065萬元(詳見附表)?,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資金分配依據
2021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補助資金以在讀的公辦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等相關數據為依據進行分配,項目補助資金根據在校資助學生實際人數情況據實核算。
二、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范圍和補助標準
(一)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孤兒、建檔困難職工家庭學生、支出型困難低收入對象以及在自治區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讀的學生,全部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范圍。
(二)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分兩檔。其中一等國家助學金為每生每學期1750元,用于資助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孤兒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二等國家助學金為每生每學期500元,用于資助一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四、其他事項
請學校認真做好受助學生的身份認定,做好資助申請、評審、認定、公示等相關工作,確保資助工作各個環節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完善資助工作機制,提高資助精準度,實現精準資助。切實加強資助資金管理,確保資金??顚S?,確保國家助學金及時發放,自覺接受審計、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學校要加強學生的學籍管理,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對于滯留、截留、擠占、挪用、虛列資金的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2021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學生國家助學金補助資金分配表(第二批)
金秀瑤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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